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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政策》的概要

2020-11-26 11:25:37 3011 新中投资

       重点支持综试区线上线下两平台建设,对与跨境电商“单一窗口”平台对接的政府部门和企业给予支持,对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给予支持,鼓励跨境电商园区建设。

       支持跨境电商物流通道建设,探索“跨境电子商务+国际联运”新模式,鼓励全货机航线、陆运专线、铁路班列等服务于南宁综试区的国际物流专线建设。鼓励在综试区内租用或建设保税仓储,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鼓励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对租赁或建设跨境电商海外仓的企业给予支持。

       统筹中央、自治区、市级及县(区、开发区)各级资金支持中国(南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部分支持方向的支持资金额度较大,所需支持资金由市、县(区、开发区)按4:6的比例分别承担。支持跨境电商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重大风险识别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鼓励开展跨境电商保险业务,对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跨境电商企业给以支持。

       鼓励引进跨境电商龙头企业,鼓励传统外贸企业转型,支持跨境电子商务O2O线下体验店,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培育跨境电商品牌、设立海外分公司。鼓励企业扩大跨境电商业务量,对综试区内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企业,按其跨境电商业务量、客单价、进出口额、运营情况综合考量后给予奖励。

 

 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原则,对于具备用地报批条件的综试区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综试区土地出让年限可按国家规定的最高期限办理,使用期满后,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使用权外,经批准的,原使用者可以优先续期。综试区内工业(产业)项目可通过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鼓励跨境电商监管模式创新,在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前提下,优化跨境电商检疫风险评估,优化出入境车辆卫生检疫监管制度。

 鼓励高校开展专业教育,对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专业、针对跨境电商的小语种专业或面向综试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订单班给予资金扶持。支持跨境电商人才培训和企业孵化,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培训活动,对国内知名电商企业在南宁设立的区域性跨境电商孵化中心、创新中心、服务基地等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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